| 漆学敏同志在开发区安全生产暨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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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31 16:56 文章来源:商务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统一认识 扎实工作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统计工作
一、关于开发区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回顾
2005年,在开发区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全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抓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口,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经过共同努力,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的态势。
过去的一年,开发区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2、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认真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和“5.13”安全警示活动;3、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三女墩村林场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经费。4、调查处理“3.24”高陆杰死亡事故;5、联合六安地方海事局直属海事处组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取缔了百胜村隐患渡口;6、组织企业参加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7、组织“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8、整顿验收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市场。9、清理排查开发区重大危险源,对成品油销售行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10、规范区内加油站经营管理,审核发放经营乙醇汽油资质证书;11、组织企事业单位观看“9.11”消防演出;12、督促区内规模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建立了全区安全生产台帐。
2005年全区没有发生火灾、烟花爆竹、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事故。2005年开发区建筑施工(霓虹灯安装搭建阳光蓬现场)发生安全事故2起,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突破05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正视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开发区主要存在“四个不到位”,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表现在消防安全方面就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个别企业建而不报审的现象严重, 有些单位新建厂房未经消防部门审核,更为严重的是个别单位新建厂房甚至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就投入使用,脱离了政府的职能监管,消防安全隐患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2、少数单位的法人代表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舍不得投入,不愿意投入消防经费, 消防安全意识十分淡薄, 有的单位不能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一味强调生产经营而忽视消防安全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单位内部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不能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的责任,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极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3、消防宣传措施不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少数单位员工的消防知识缺乏,单位内部不注重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个别单位员工对消防常识一无所知,连最基本的发生火灾后拨打119火警电话都不知道,多数人不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自救器材,自防自救能力差,发生火灾后更是不知所措。4、少数单位消防器材严重不足,不愿意投入消防经费购买消防器材,装饰材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未经阻燃处理就投入使用,甚至有些单位未配置任何灭火器材,公共场所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缺乏。5、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开发区部分宾馆、饭店、浴池、建在90年代修建的房屋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等均不符合规范要求,更为棘手的是这些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虽屡经整改但收效甚微,特别是部分小旅馆就位于居民楼内,加之建筑物电气线路老化,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二、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中学习会上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关注安全、关爱生命,进一步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
加强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是一项常讲常新的工作,王金山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及格线,只有高压线,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政府承担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企事业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因此,必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正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夯实基础,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 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能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重安全”的氛围。开发区安监局和管委办公室要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制度,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企业员工全员培训,努力提高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学校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等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下个月即将开展的第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动全区安全素质的提升,进一步营造“人人重视 安全、事事注重安全”的良好氛围。
2、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历史教训表明,许多事故是在疏于管理、责任不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形下发生的。因此,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逐单位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管委承担起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事业单位承担起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安监部门要强化源头控制,严格市场准入,引导企业向正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强综合监管,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建设部门(包括建管办)要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危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消防部门要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的监管工作,督促使用单位全面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检查”的安全主体责任,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定期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同时要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消费领域集中的宾馆,食堂的安全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专项整治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紧紧盯住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学校、食品生产销售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按照省、市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做出的部署,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在专项整治中,一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出各类事故隐患。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整治的跟踪督查、隐患不消除、问题不解决、绝对不放过。三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企事业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投入,抓紧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经常组织开展演练,增强对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4、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开发区安监部门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即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形成抓安全生产的合力。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当有事故发生时要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到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报送信息。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当事人该处罚的要处罚,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在查处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要重点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支持配合,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现在已进入信息时代,统计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从宏观上看,统计是了解国情国力,进行宏观调控,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从微观上讲,通过统计报表可以反映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业绩,从一定意义上说,统计报表也是企业的一张名片。通过统计报表,也可以掌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帮助企业及时解决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均属于统计调查对象。也就是说,按时按质按要求填报统计报表是统计法赋予大家的职责。为此,开发区管委希望各单位特别是企业老总们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确定专人按照经贸局部署,及时准确填报有关的统计报表,以便我们及时了解各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全面反映开发区的经济规模和发展成果。经贸局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与各企业的联系,主动服务,同时要为企业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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